第23章 状元不是大白菜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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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对夫妻俩说,先观察一段时间,如果有慧根,就科考,如果没有,就认识些字,将来好找工作。

后来大半年的学习,夫子秉承着发挥每个学生的优点,不浪费父母钱财的原则。

认为周大宝走科举之路实在太难,所以建议他们放弃。

当然话可不能说孩子愚笨,这样做不仅伤孩子父母的心,还让自己名声不好。

夫子就说,夫妻俩送来的时间太晚了,要科举5岁送来,还有机会。

看了一眼孙山,我家山子已经5岁了,过年就6岁了,是不是晚了?

周二郎讪讪地说:“没有晚的,别听春娇乱说,人家夫子是说,想科举的就应该早点送去,不想科举,只想识字的,7岁送去也不迟。”

孙伯民听到后,舒了一口气,不迟就好,最怕山子错过最好的识字时间。

孙伯民是读过书,但阿爹死后,早早退学,奔波找吃的,早就忘记识字那段时光了。现在字也大概有印象,真要写,恐怕也写不齐全。

孙春娇不服气了,嘟囔着:“怎么了,我家大宝就不能科举?要是早点送去,大宝还能给考个状元回来呢。”

但你们错过了,建议走识字路线。

所以才有孙春娇抱怨周家送孩子识字太晚,毕竟当初孙春娇一直吵着要送大宝去读书,周家嫌浪费银子,觉得小孩子太小,学不到东西,一直拖到7岁才送去。

黄氏看到小闺女竟然敢当面顶二姑爷,赶紧圆话说:“你以为考状元那么容易,科考一事,问问大姐夫就知道。”

何家也没底气说考状元,你一个农村小子竟然喊大话。

孙大姑附和着黄氏说:“阿娘说得对,何家够厉害了吧,特别是京城的嫡支,条件够优越了吧,这么多年,何家也没出个状元。”

村里前些日子来了个戏班子,轮流在县里周围循环演出,其中一部就是演农家子中状元后迎娶白富美,走向人生巅峰,荣归故里的戏。

看得孙春娇眼热,觉得自家大宝也能中状元,就想到送去夫子那认字,夫子说的话。

夫子原话是问他们夫妻,孩子是来考科举,还是识字将来好找工作的。

两夫妻也不懂,让夫子看着办。

夫子想着来这里科考的人太少了,看周大宝穿着不错(当时周大宝特意穿上孙大姑从府城带来的料子做的新衣裳),以为他们家有条件送去科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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